经典国际培训 >> 生产管理 >> 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一项案例研究(上)

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一项案例研究(上)

陈信元、董华

【摘要】1999年6月清华同方采用股权交换的方式吸收合并鲁颖电子,这是新中国首起以股权交换方式进行的合并。本文首先简要介绍此案例的背景,发现本案便采用了权益结合法;其次,在参照国外会计准则规定的基础上,从控制权与规模、合并的形式要求这两个角度分析了合并选用权益结合法的合理性,结果表明采用权益结合法骒合理的;其次,本文从会计信息披露的角度探讨了本例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基于这些分析结论,提出了一些证券监管与准则制定方面的建议。最后,本文对存在的研究局限进行了检讨。

引言

1999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清华同方与鲁颖电子采用股权交换的方式正式合并,证监会的批准表明它对换股合并方式及所采用会计方法的肯定。这是我国首起以股权交换方式完成的合并,在证券市场上产生了很大影响,对证券监管部门、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等也提出了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本文拟对清华同方换股吸收合并鲁颖电子这一案例从会计角度加以研究,包括:

1、合并采用的会计方法;

2、合并业务所选择会计方法的合理性;

3、合并涉及的信息披露等。

一、案例概况

根据1998年10月30日清华同方与鲁颖电子公司董事会共同发表的《关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山东鲁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案的说明》,以及此后公布的各种信息,双方约定的合并基准日为1998年6月30日。

清华同方自1997年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要经营计算机产品及销售、网络软件集成与信息服务、人工环境工程及设备。鲁疑电子则属于电子元件行业,主要生产瓷界电容器、螺旋滤波器和网络电容器,其社会流通股权证在山东省企业产权交易所上市。合并过程及合并的其它有关情况见表1、2、3。

表1换股合并过程

①时间:1998年6月12日

合并事项:鲁颖电子就股价异常变动公告,声明公司“未与任何上市公司发生资产重组及吸收合并等事宜达成任何协议”

信息披露:1998.6.13公布的董事会公告

②时间:1998年8月16日

合并事项:清华同方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鲁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信息披露:1999.2.2公布的1998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

&nb

[4] [5] [6]

  • 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一项案例研究(中)
  • 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一项案例研究(下)
  • 一项合并会计报表案例引发的思考
  • 供应商评价案例 TCL
  • 公正是最大的动力
  •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JINGDIANHR.COM.CN刊载此文如果被认为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jingdianhrcomc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