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印花税违章处罚有何规定?--外企财务管理培训
主题: 中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印花税违章处罚有何规定? 内容: 为了加强印花税的稽徵管理,依法处理违章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2.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划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3.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 资料来源: 汉邦会计师事务所 史会计师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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