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国际培训 >> 财务管理 >> 保险公司营业税计税实例--外企财务管理培训

保险公司营业税计税实例--外企财务管理培训

某保险公司2002年6月份业务收入如下:

保费收入账户记载的保费收入共计3520万元,其中储金业务(即以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资金的利息收入作为保费收入,保险期满后将保险资金本金返还被保险人)收入20万元。该公司月初储金余额为6000万元,月末储金余额为800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存款利率为3%)。另外,该公司因发生无赔款奖励支出,红字冲销保费收入200万元(上述3520万元的保费收入为红字冲销后的收入净额)。计算该公司本月份应纳的营业税税额。

纳税期储金平均余额为:(6000+8000)×50%=7000(万元)

储金业务营业额为:7000×3%÷12=17.5(万元)

储金业务应纳营业税为:17.5×6%=1.05(万元)

税法规定,2002年1月至12月31日,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税率为6%;保险公司的无赔款奖励,不得从计税收入中扣除。因此,该公司6月份应纳营业税为:

(3520-20+200)×6%+1.05=223.05(万元)

  • 纳税人该报告的事项有哪些--外企财务管理培训
  • 民办中小学该不该纳税--外企财务管理培训
  • 有关印花税如何计征--外企财务管理培训
  • 五大政策将影响今年股市--外企财务管理培训
  • 厉以宁:创业投资需解决五大制度问题--外企财务管理培训
  •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JINGDIANHR.COM.CN刊载此文如果被认为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jingdianhrcomc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