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富达”偷税被查处
日前,青岛永富达商贸有限公司因偷税被依法查处。
据市国税局稽查局介绍,青岛永富达商贸有限公司自2003年12月至2005年9月取得青岛某啤酒公司开具的7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均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一反常情况引起了税务稽查人员注意。2006年6月,税务稽查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实地检查,经过调查,依法查明:该公司以电话联系、啤酒厂送货上门的方式从青岛某啤酒公司购进啤酒,然后销售给周边地区的个体商店和饭店,不需要向这些商店和饭店开具销售发票,因此该公司在账上对此收入不做确认,为隐匿购进啤酒的行为,没有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该公司购进啤酒后销售,累计收入188.17万元,均未申报纳税,偷税金额31.99万元,在调减其留抵税额4.71万元后,还应补交税款27.28万元。
根据青岛永富达商贸有限公司偷税行为,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偷税案做出税务处理决定,追缴该公司增值税27.28万元,按日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13.6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