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的咨询、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所得税。
摘自1994年3月29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1994]001号)
信息业主要包括以下行业:
( 1 )统计信息、科技信息、经济信息的收集、传播和处理服务;
( 2 )广告业;
( 3 )计算机应用服务,包括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库服务和计算机的修理、维护。
摘自1994年5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 13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