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税收优惠照顾的下岗失业人员的范围
下岗失业人员是指:
( l )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
( 2 )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 3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 4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摘自2002年12月27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
企业安置的下岗人员需持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再就业优惠证书。
摘自2005年8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