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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摘自2002年5月30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75号)

  •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征免税政策
  •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税政策
  • “十五”期间宣传文化单位所得税优惠政策
  • 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的免税政策
  •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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