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一切工资性支出,包括企业列入管理费的各项补助等,在确定计税工资和挂钩工资时,应全部计入工资总额。
摘自1995年8月9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5]8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