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通过中华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
纳税人通过中华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
摘自2003年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号)
纳税人通过中华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
摘自2003年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