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国际培训 >> 纳税筹划 >>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不得扣除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不得扣除

企业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摘自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7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纳税人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费用。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摘自1994年2月4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法字[1994]第3号)

  • 资本性支出不得扣除
  •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对奥运会航空服务赞助的扣除
  • 扑杀禽类净损失的扣除
  • 移民开发资金的扣除
  • 各类价外基金和收费的扣除
  •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JINGDIANHR.COM.CN刊载此文如果被认为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jingdianhrcomc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