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
国有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规定的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摘自2005年8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129号)
国有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规定的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摘自2005年8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