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国际培训 >> 纳税筹划 >> 各类价外基金和收费的扣除

各类价外基金和收费的扣除

企业收取和缴纳的价外基金(资金、附加、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收取,并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允许企业在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做税前扣除;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项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允许企业在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做税前扣除。

摘自1997年3月10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的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22号)

  • 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缴纳所得税的利润的税务处理
  • 期货交易所交纳监管费的扣除
  • 期货经纪机构和期货投资企业支付会员资格费、席位占用费和年会费的扣除
  • 棉花检验费的扣除
  • 工商业联合会会费的扣除
  •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JINGDIANHR.COM.CN刊载此文如果被认为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jingdianhrcomc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