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给国家或其他纳税人的土地出让价款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并在不短于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间内平均摊销。
摘自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