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未办扣缴登记罚款多少合法 - 财税-企业内控
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笔者认为,该条规定所设定的罚款限额似有不妥,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
对于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均未设定行政处罚,《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对其设立的行政处罚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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