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丰县福利印刷厂成立于1999年9月,是丰县教育局投资兴办的集体福利企业,法人代表董瑞恩,主要经营:教学材料,服装,涂料,木制品,经营地址丰县凤城镇丰砀路16号。该企业在成立初期固定资产投资16万元,仅由一台印刷机和十台缝纫机以及简易的生产厂房;流动资金投入只有4万元;职工总人数仅为28人,生产工人24人,其中残疾人13人;产品主要是县教育局管辖内的学校用练习本和校服,生产规模较小。
近六年来,我们一方面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增值税返还手续,共返还税款218.86万元,缓解企业资金的困难;同时利用税务系统的内部关系,四方联系积极为企业扩大业务范围,使企业做大做强;第三,企业也能认真落实和合理使用减免税税款:每年用于更新设备和厂房以便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占减免资金的40%-50%;其余为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及其他社会福利,使残疾人能够安心地工作。
二、政策解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税收政策的支持,企业的积极努力,该企业现拥有职工84人,安置残疾人34人;固定资产191.6万元,其中:先进的印刷设备两台、缝纫机近40台、裁剪机2台等;业务中的校服和教辅材料已做到了丰县周边的单县、砀山、鱼台等地,产值和规模越来越大,成为丰县福利企业的龙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