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三废作原料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
案例:
苏州华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望亭发电厂粉煤灰综合处理和利用的企业,公司创建于2003年8月,2004年正式投产经营。望亭发电厂每年排放粉煤灰达50万吨,电厂粉煤灰是由多种微量元素氧化物组成的复合化合物,若不及时处理,排放在太湖灰场里,将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苏州华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对电厂粉煤灰进行磨细等深度加工利用,可用于直接掺入水泥及砼浇注,是一种很好的用于混凝土中的外加剂系列的建材产品。该公司2004年被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税436万元。
政策解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2、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3、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