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招租,广告代号:TopGGAD
经典国际培训 >> 财税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税务管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税务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总局全国国际(涉外)税收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针对目前外国企业税收管理基础薄弱,特别是外国企业承包工程项目税收漏征漏管较为突出等问题,现将有关强化税收征管的措施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外国企业承包工程项目的税收征管,强化责任,堵塞漏洞 当前,外国企业来华承包工程作业的项目日益增多,特别是外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包括奥运、世博场馆建设,交通、能源建设等项目。为加强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税务管理,总局要求各地在全面加强外国企业税收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抓好税源信息基础工作。各级国、地税部门要紧密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及其商务、发改委(局)、建委、工商、海关、行业协会以及银行等款项结算部门进行沟通,尽早了解税源动态,完善内部程序,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追究,杜绝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要强化扣缴义务,有计划、分步骤、逐一落实到位,力争在本年度使外国企业承包工程项目的税收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大外国企业税收政策和税收协定执行的宣传力度 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将外国企业税收政策以及税收协定有关执行条款向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进行宣传,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清楚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而且要常抓不懈,形成工作规范。要狠抓典型,以点带面。对重大违法案件,要依法严肃处理,并有选择地报经总局批准后予以曝光。对税务人员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国家税收重大损失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级税务机关接到本通知后,应按上述要求抓紧部署和落实,落实中遇有问题和困难及时向总局反映。落实情况于2006年11月底前书面上报总局(国际司)。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六月八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活动常设机构判定及利润归属问题的批复
  • 国家税务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关于停止使用车船使用税标志的通知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有关审批手续问题的通知
  •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JINGDIANHR.COM.CN刊载此文如果被认为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jingdianhrcomcn@126.com

    外企财务专业英语培训、生产力管理培训、营销管理培训、HR&领导力管理培训、语言管理培训中心.
    Powered By: KingCMS 3.0 B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