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招租,广告代号:TopGGAD
经典国际培训 >> 财税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账簿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账簿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此文件已失效或废止)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电信自1998年开始进行改革和资产重组。对从中国电信中分立出来的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账簿如何征收印花税的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按照有关规定,纳税人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在启用时应计税贴花。鉴于中国电信重组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转换企业机制,促进中国电信发展的重大举措,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决定,对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子公司在分立前已贴花资金免征印花税,其他资金按有关规定贴花。

二、上述免税资金在分立过程中经评估发生的资产增值部分应按有关规定贴花。

三、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子公司今后每年新增加的资金按有关规定继续贴花。

四、本通知自1999年11月1日起执行。此前,第一条规定免税的资金已缴纳印花税的,不予抵退。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海整治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所涉及契税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JINGDIANHR.COM.CN刊载此文如果被认为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jingdianhrcomcn@126.com

    外企财务专业英语培训、生产力管理培训、营销管理培训、HR&领导力管理培训、语言管理培训中心.
    Powered By: KingCMS 3.0 B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