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招租,广告代号:TopGGAD
经典国际培训 >> 财税法规 >> 分回的投资收益一定要补税吗?

分回的投资收益一定要补税吗?

常州市国税局:

我企业是一家内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率为33,04年将部分资产投资于一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该外商投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率为24,现处于免税期,04年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回利润92.5万元,请问此分回利润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吗?

xx企业

xx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所以,你企业从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回利润92.5万元,因该外商投资企业正处于免税期,属定期减税、免税优惠,故分回利润就不用补税。如果该外商投资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期满,已经执行24税率,那么分回的92.5万元利润就要补税。因为24的税率不是定期减税的税率。

常州市国税局税政处:尤志平

  • 《再就业优惠证》与《就业登记证》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区别
  • 新型窨井盖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
  • 粮食加工业免税产品交税反比享受免税合算
  • 为何购进的设备不能抵扣?
  • 资源综合利用使企业尝到了税收优惠政策的甜头
  •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JINGDIANHR.COM.CN刊载此文如果被认为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jingdianhrcomcn@126.com

    外企财务专业英语培训、生产力管理培训、营销管理培训、HR&领导力管理培训、语言管理培训中心.
    Powered By: KingCMS 3.0 Beta